大学生因被人嫌弃样貌丑杀人 终审获死缓

2014年02月28日15:13  天府早报

  【“大学生因丑杀人”案宣判 曾世杰被判死缓】2013年1月11日,成都中院重新开庭审理,未当庭宣判。今日,成都中院宣判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,缓期2年执行。记者 张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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